他说,怎么不写写你的臭美呢,连猪都看不下去了。我笑了,看我不敢写。
——写在前面
也许是年前的回忆类书籍看多了,又或者是年华确乎步入思旧的栈道。儿时的一些事情会不经意间蹦出来,这个“猪都看不下去了”的梗就源自我的爱美糗事。记忆再一次拉回到那座迷人的陕北小镇。
人说,爱美是女孩子的天性。在小镇里无忧无虑长大的我从小就不辜负,似乎比一般同龄女孩子更懂得美,有一双“善于发现美的眼睛”,可以敏锐地从日常生活中捕捉到美。尤其对衣着服饰以及色彩搭配有自己敏感的认识,可以头头是道地讲出审美意趣。
小时候给邻居们表演跳舞,最爱唱一首儿歌:三岁的娃娃穿红鞋,摇摇摆摆去上学……也许是潜意识的歌词熏染,我对“红鞋”一直保持偏执的喜欢。我不知道小时候的我穿过小红鞋没,但我清楚地记得,小学五年级之前的我没有红鞋,而我还是那么地喜欢红鞋。终于在那年春天将要结束的时候,我意外拥有了一双漂亮的红袜子和一双黑绒面方口系带鞋,鞋子还有黑胶小跟。可想而知,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,这是多么稀缺的富有。可比妈妈做的手工鞋好看洋气多了。它是爷爷从城里进回来的新货之一,和奶奶拆开纸箱子在院里石板地上盘点分类,正好被放学回家爱臭美的我撞见。不知是我自己恳求的还是奶奶奖赏给我的,反正在几个开口的大箱子中央,在偌大的庭院里,在满地的货品中,我穿上了洋气的小跟鞋,搭配缀着小花的红袜子,感觉美极了。虽不是梦寐以求的小红鞋,但那抹红晕渲染下的鲜艳之美压倒了一切。骄矜显摆的心情不可抑制,蹦蹦跳跳跑出廊门,飞奔着去找小伙伴分享快乐。
奶奶家在小镇的街中央,出大门右拐就是郭家巷,我的小伙伴们就住在这条长巷子里。我满心欢喜地沉浸在小伙伴即将看到新鞋红袜时的憧憬里,突然发现一头好大的猪横卧在巷子中央,它庞大的身躯躺在一滩黑乎乎的淤泥里挡了去路,随时都有可能四溅污泥。怎么办?脑海里飞快地盘算,警惕地望着它黑乌乌的深眼窝,祈祷可不敢翻身!我踟蹰在原地,看看新鞋子,不知落脚何处。紧紧盯住大肥猪,目不转睛观察它的动向,后来踮起脚尖溜边走。就在暗自庆幸将要平安无事度过的时候,大黑猪忽然抖动庞大的身躯站起来,摇摇晃晃带离的黑泥点正好溅在我崭新的红袜和鞋面上。痛惜地我顾不得嫌恶,急忙蹲下身子用手抠黑泥,却越扣越污,黑泥点全洇开了。这一幕凑巧又被调皮的男同学看到,他们幸灾乐祸地冲我大笑。等到第二天上学,男同学便添油加醋在班里传开。有一个男同学是我四老姨家的儿子,专门跑来对我说:“穿个红袜子就把你能的,猪都看不下去了。”那种嘲笑的口吻一下把我气哭了。好在一群女同学帮我解围,七嘴八舌怒怼男同学,平息了我的窘相。
这是我因为爱美最受伤的一次。高中时候,我用小叔从信封里寄给我的钱买了一双红色丁字口高跟皮鞋,自是百般爱惜,却再没有出现那种笑话。
我的爱美也服务她人。小时候,经常把小伙伴们领到家里,和小伙伴自编自演舞蹈,对唱刘三姐的歌,帮小伙伴梳理打扮。用筷子和铁丝在炉盖上烤热,把头发分撮顺着热杆卷花烫头。还用小黑卡一圈一圈裹住拧,给头发上花。有一个小伙伴,头发又黄又稀少,我用这绝技帮她梳理,被她妈妈当众警告,带着小伙伴专门跑到我家说事,有理有据向我的妈妈告状,埋怨把她孩子的头发剪没了、烧焦了。
小时候的爱美,总是肤浅幼稚。妈妈在镜前帮我梳小辫,我就用小手在脑后比划高低和光滑度,惹得妈妈生气不给我梳头,结果我早早就学会自己梳。上初一时,会做针线活,自己改良衣服。把妈妈穿旧的衣裳穿针引线缝上腰翘,长了的部分翻折缝上去。人说衣服是美丽的羽毛,我对这羽毛却十分爱惜,平时洗和晾都有讲究,不喜欢别人动我的衣服,该挂该叠,收藏得平平展展。随着年龄增长,如今穿衣着装拂去了刻意,不再盲目追求流行或出彩,只喜欢得体大方,舒适自在。
有人说,“成人的气质是由儿童期间的审美导致的,童年的审美奠定了人一生的审美倾向和生活品质。”看来,美育也要从娃娃抓起。爱美是获得自信心和认同感的一种方式。爱美的孩子,一般不会太差。
穿戴是一种语言,一种艺术,衣裳常常显示人品。“如果我们沉默不语,我们的衣裳和体态会泄露我们过去的经历。”所以,女人的爱美,单从穿衣打扮来说,也是有一定的启发意义。任何美,都值得我们追求。爱美或臭美并没有什么不好,它也反映一个人的自律、自尊和自爱。虽然美丽的本质源自丰厚的底蕴和强大的内心,然而得体可心的着装,确实可以衬托出一个人的气质和心情,给人加持信心。
云想衣裳花想容,爱美无可厚非。做一个拥有美丽羽毛和有趣灵魂相得益彰的女人。内外兼修,美美与共,才是真的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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