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28日,陕西省能源局电力处副处长王红娟、延安市发改委园区办副主任周化一行到煤矸石发电公司检查一期2×15MW机组关停工作,发电公司相关负责人陪同验收。
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公司一期2×15MW机组建成于2004年,在正常供电的情况下,还兼顾黄陵矿区的供热。机组建成投运早,设备自动化程度较低,能耗偏高。根据《关于加快推进燃煤小火电机组淘汰关停和改造的通知》(陕发改能电力〔2019〕682号)和《关于做好2020年煤电淘汰落后产能、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的通知》(陕发改能电力〔2020〕340号)文件相关要求,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公司在确保相关人员妥善安置的前提下,对一期2×15MW机组进行不可恢复性拆除,并对汽轮机、发电机转子进行封存入库处理。
经验收组现场核查,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公司一期2×15MW机组完成了重要设备拆除,符合陕西省发改委关于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文件的标准要求。
在随后召开的验收会上,验收组听取了《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公司关于关停一期2×15MW机组的工作汇报》,查阅了一期2×15MW机组关停的方案批复、施工图片、视频等相关资料,认为材料准备齐全,达到验收标准,予以验收通过。(李涛 蒲国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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